第二百六十九章、霸王卸甲-《不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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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女子骑马奔赴赶来,她的衣衫已是破旧,路上偶遇几只逃窜的北蟒小卒,银枪挥舞力透而出,鲜血溅射染红了一大片洁白积雪,她做的事情看来虽然有点疯,可是她人看来却长的很不错,只不过眼睛里通常都带着说不出的绝望之色,仿佛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。

    女子翻身下马拖枪看向李存礼,道:「义父可不是心慈手软之人,故意放走几个北蟒猪狗,可是想引蛇出洞?」

    李存礼长枪在手中一挽,横栏间倒背双手横握长枪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李存礼都对这位义女颇为赞赏,无论是姿色还是在武道一途的聪慧,要说唯一的缺点便是太过冷漠。

    李韵本是李蒙爱女,本应坐享其成当那郡主享尽荣华富贵,可偏偏这丫头跟他父亲脾气不对付,南北李家本就有渊源,李存礼与李蒙亦算旧相识,因而在李韵拜入门下时,李存礼并未答应而是选择收为义女,故意气一气那嘴上功夫了得的李蒙老将军。

    雁门关一战,李蒙战死沙场,得知此消息后的李韵并未露出女儿状的伤心难过,她更是淡漠的说道:「军人当死于边野何须马革裹尸!」

    脾气秉性比那李蒙更加要强,虽然嘴上不说但自从北蟒入境已来,李韵经常打着镖局押镖的旗号探听消息,烧粮仓,私下杀敌之事也并未少做,李存礼知晓她是将怒火全部挤压在心里,用这一

    种极端的方式为父报仇。

    李存礼抬手去牵马,笑眯眯道:「好好的一个姑娘家,穿成这样,要是让你义母看到了又要训我不带你学好。」

    李韵脸上无太多情绪波动,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番调侃的话语,她是回头看着义父,指着他手里的长枪道:「你不是在义母面前立誓不再动此枪了嘛?」

    李存礼轻咳两声,沉着脸,道:「臭丫头,你义父我带你可不错,你这身本事还不是我教的?你可不能当那白眼狼,胳膊肘往外拐,听见没?」

    李韵道:「听见什么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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